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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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好币12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好币123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好币123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好币12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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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好币123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好币123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证监会对宁波中百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9〕123号),2021年10月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13起小股东起诉宁波中百证券虚假陈述的索赔之诉,涉及索赔金额12,444,237.20元好币12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2起案件撤诉,8起案件法院受理尚未开庭,3起案件已开庭审理。其中1起案件【(2021)浙02民初2190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正在审理中;其余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就上述事宜已计提610万元的预计负债。

2、公司2012年与天津九策签订《【联都星城】项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预付了1,982,091.20元购房款好币123。因天津九策一直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14年10月终审裁定天津九策退还公司上述购房款并给付相应利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获悉天津九策已处于破产重整阶段。2020年10月,债务人天津九策第三次重整延期期限届满,根据(2019)津01破1号之四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结果,进入破产和解状态。截止本报告期末,和解工作尚在进行当中,该债权尚未获得实现。

3、公司参股的北京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信息”)营业期限已于2014年11月届满,且一直处于关闭歇业状态好币123。2020年5月,由其大股东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召开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方式成立了清算组,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强制清算申请。法院业已受理并重新指定了清算组。清算组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了必要的诉讼。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案已开庭审理完毕,尚待法院最终判决。清算事宜正在进行中。

4、2020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和自然人股东竺仁宝所持本公司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为2年好币123。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孳息指通过本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临时公告(临2020-02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应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珂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好币12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22-03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好币123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好币123,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好币123

特此公告好币12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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