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炒币合法。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炒币合法。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炒币合法。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炒币合法。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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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炒币合法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炒币合法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托管情况说明
2008年1月30日公司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家电商场”)、计算机分公司、百货大楼维修分公司(原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维修公司”)及杭州百大广告公司(不含该公司对外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广告公司”)委托给银泰百货管理,管理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共20个管理年度炒币合法。委托管理合同内容详见2007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三条"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2010年7月5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管理年度时间区间、增加委托管理范围等事项炒币合法。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0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016年11月10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对杭州百货大楼经营场所、办公室场所、仓库进行调整,委托管理协议主合同约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基数不变炒币合法。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三)》,同意部分豁免疫情可能导致的银泰百货委托经营利润现金补足差额义务,但最高豁免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炒币合法。合同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四)》,因广告公司近年来实际开展的经营业务较少,为便于经营管理,公司与银泰百货协商拟收回广告公司予以注销,并相应调整委托管理范围,合同内容详见2022年9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91号公告炒币合法。
公司委托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管理费支付说明:2022年1-3季度,公司应付2021年度委托管理费14,896,794.08元,本期支付14,797,595.47元炒币合法。2022年1-3季度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经营利润6,902.53万元,公司未计提2022年1-3季度委托管理费,期末尚余2021年委托管理费99,198.61元未支付。
2、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机构发行的单独投向房地产的融资类理财产品除外),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炒币合法。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29、2022-037、2022-050号临时公告。公司前三季度获得委托理财收益3,994.56万元。
3、对外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2400万元,合计已实缴出资4200万元炒币合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投资 1 亿元的花样年项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杭州星昂胜诉炒币合法。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该项目投资款项95,185,190.06元,尚余本金4,814,809.94元未收回。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042号、2021-047号、2021-053号、2022-055号、2022-063号、2022-080号、2022-086号、2022-095号临时公告。
4、重要租赁事项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由于全国各地疫情持续反复,酒店行业受到了较大影响,经公司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等各方协商,公司与杭州海维等于2022年8月2日签署补充协议,在杭州海维承诺“按协议分期付清欠付款项,天津海徕等担保人继续为欠付款项及合同后续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给予杭州海维2022年度部分租金等款项减免,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81号临时公告炒币合法。截至2022年10月24日,杭州海维已按补充协议付清应付的租金及能耗费用,但尚余补充协议约定应由其承担的律师费用83,538.81元未支付。公司将通过各种途径敦促杭州海维等各方履约,并视杭州海维履约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5、重要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杭州嘉祥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祥”)等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租赁及诉讼情况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1-034、2013-026、2020-028、2020-031、2021-015、2021-016、2021-057、2022-004、2022-009号临时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执行款项合计4,142,029.60元炒币合法。因嘉祥已就该案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申请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057号临时公告,且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再审申请尚在立案审查中,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执行及再审进展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6、关于控股股东要约收购
2022 年 5 月,公司控股股东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国际”)向除西子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夏鑫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以进一步提升西子国际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炒币合法。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办理完毕,西子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夏鑫合计持有百大集团 169,309,672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5.00%。
7、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增持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联合”)自 2022 年 3 月 1日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截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西子联合累计增持 27,860,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0%;西子联合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桂花合计持有百大集团 69,111,7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7%炒币合法。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夏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炒币合法。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10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炒币合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炒币合法,现将公司2022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门店数量未发生变化,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系单店经营模式,位于杭州市中心武林广场南侧炒币合法。具体如下:
2008年起公司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期限为20年,公司每年收取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炒币合法。
二、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营业收入分业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炒币合法。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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